中國臺灣網9月24日消息 據臺灣“今日新聞網”報道,臺北地方法院24日將陳水扁家四大案移審臺灣“高等法院”,“高院”下午開庭審理是否繼續羈押陳水扁,晚間8時50分,合議庭認為陳水扁家在海外仍有巨款,且有相當程度的隱匿,裁定繼續羈押。陳水扁聆聽宣判后顯得十分落寞。陳水扁從去年11月中被羈押,后來無保獲釋,又被二度羈押,到目前為止,扁被羈押已經超過300天,而在得知裁定后,陳水扁難掩失望神情,整個人癱在被告席,臉色發白。
開庭前扁情緒不穩
陳水扁案移審臺“高院”,負責審理的3位法官今日中午以公開抽簽方式選出,結果中簽的是審判長鄧振球、受命法官彭幸鳴、陪席法官潘翠雪。3人閱完卷后,下午3點半召開羈押庭。開庭前,公設辯護人透露,因為一審被判刑無期徒刑,陳水扁對此相當不滿,第一次和公設辯護人見面時情緒就不太穩定,公設辯護人告訴他什么都不要想,就跟法官說“想要出去”、“會好好跟法官配合”、“一定會如期到庭”。
滔滔不絕倒“苦水”
悶了好久的陳水扁顯然有備而來,話匣子一開就停不住,為自己做無罪辯駁,從公務機要費一直講到龍潭案,由于陳述時間過于冗長,一度遭到合議庭出言制止。
對于日前因為“機密外交”案又被起訴,陳水扁解釋,如果真如臺檢方特偵組所指控,他拿到臺當局外事主管部門撥給他出訪的零用金隔天就交給妻子吳淑珍匯給兒子陳致中,那真的是罪該萬死。但問題是,他前兩次出訪完全沒有拿零用金,是幕僚告訴他應該拿后,幕僚才幫他收下零用金,并不是臺特偵組起訴書中所說是他扣留零用金。
放低身段望換自由
為了重獲自由,陳水扁提出多項配合條件,他對法官表示,“你可以讓我具保,說得更白一點,可以直接把我軟禁在家,可以限制會面的對象、參加活動的范圍。”至于逃亡之虞,陳水扁回應,如果擔心的話,他也可以把“護照”申請注銷。
裁定延押癱坐被告席
不過,法官評議認為,陳水扁涉嫌重大,且海外仍有巨款未查到,因此,裁定將陳水扁續押。而陳水扁在得知裁定后,難掩失望神情,肩膀立刻垮了下來,整個人癱在被告席,臉色發白。(王賽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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