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9月3日消息 為了方便災區居民申報災害損失,臺灣南部稅務部門提供多項便民服務措施,但現在卻傳出有非災區民眾趁機混水摸魚,替未受到“莫拉克”風災影響的臺灣南部扶養親屬列報災害損失,臺灣稅務部門目前正協調納稅人希望主動撤回。
據臺灣“今日新聞”報道,“莫拉克”臺風、“88”水災造成南臺灣人員及財產重大損失,且大部分受災嚴重地區都是臺灣南區稅務部門的所轄范圍,臺灣南區稅務部門因此提供多項便民服務措施,除了設計簡易的災害損失申報表,延長災害損失報備期限為3個月,個人所得稅災損金額在15萬元(新臺幣,下同)以下者,也可以由村里干事或稅務部門同仁代為填表且可免附證件,稅務部門都會從寬認定,
不過,臺灣南區稅務屏東縣分局近期在處理民眾申報災損案件時卻發現有中部地區民眾趁機混水摸魚,替未受到“莫拉克”風災影響的南部扶養親屬列報災害損失。
屏東稅務分局分局長林啟智表示,原則上災損金額在15萬元以下者是可免附證件,但該申請案件是臺灣中部地區的納稅人替住在屏東的父親申報災損,除了附上受災前后的照片,檢附的收據購買地點則為臺中梧棲,加上申報災損地點并非淹水地區。經分局人員實地查訪左右鄰居詢問是否受到風災淹水,當地居民均表示該地區并未受到“莫拉克”風災影響造成災情,且其所附照片與其父親所住的住宅也不相同。
林啟智指出,由于申報人為公務人員,目前正協調申報人希望主動撤回申請案件,如申報人不愿撤回,恐將案件移請該申報人服務機關政風單位處理。(羅煜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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