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8月20日消息 臺當局“行政院會”今天通過“莫拉克臺風災后重建特別條例”草案,特別簡化各項繁復的手續,讓重建工作可以從簡、從寬、從速,“行政院”表示,臺當局有信心在3年內、以1000億元(新臺幣,下同)的經費,完成災后重建的任務。
據臺灣“中廣新聞”報道,臺當局“行政院會”通過“莫拉克臺風災后重建特別條例”,將編列1000億的預算,在3年內完成災后重建的工作。重建委員會副執行長、臺當局“內政部次長”林中森表示,條例內容是參酌“9·21震災重建暫行條例”而訂定,簡化很多重建手續。
其中針對災民安置的部分,未來危險地區將列為不適宜居住區,居民必須遷移,臺當局收購災民原有土地將給予優惠補償,并安置到公有或公營事業土地。林中森指出,重建使用的公有土地或公營事業土地,可無償提供災民土地使用權,而且是結合臺當局與民間力量重建,以提升重建效率。
林中森強調,在安全無虞前提下,不但松綁土地使用法規,其它所有的手續也都會簡化,基本原則是從簡、從寬、從速,臺當局有信心3年內、甚至不到3年的時間,就可以完成重建任務。(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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