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7月23日消息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北地方法院審理公務機要費等案,今天進行陳水扁提示卷證程序。審判長蔡守訓詢問對相關卷證是否有意見,陳水扁都拒絕回答。
臺北地方法院從今年1月審理扁案,先后完成主要被告的證人詰問,并陸續進入提示卷證階段;完成提示后,展開言詞辯論;言辯終結,合議庭就會訂宣判期程。
合議庭本周進行提示卷證程序,20日及21日分別傳喚陳水扁夫人吳淑珍及前陳水扁辦公室副秘書長馬永成、主任林德訓到庭,并訂定言詞辯論庭期;合議庭上午首度提訊在押的陳水扁,進行提示卷證程序。
針對審判長蔡守訓詢問有關對前陳水扁辦公室專員陳鎮慧等被告的證詞是否有意見時,陳水扁都拒絕作答,不愿表示意見。公設辯護人曾德榮與公訴檢察官則指出,待言詞辯論時再表示意見。法庭上僅有蔡守訓提問及書記官打字的聲音,其余人都保持沉默。(高斯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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