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5月21日消息 據臺灣“今日新聞”報道,陳水扁今日當庭解除3位律師委任、放棄聲請傳喚所有證人,審判長蔡守訓當庭指派公設辯護人曾德榮為他辯護,但陳水扁揚言不配合態度。臺灣法界人士認為,此舉不但會延宕訴訟程序進行,也對陳水扁的官司不利。
針對陳水扁家所涉弊案,臺北地方法院合議庭21日上午提訊陳水扁與前陳水扁辦公室主任林德訓對質。陳水扁宣稱對島內司法感到絕望,因而放棄所有訴訟程序進行,包括解除3名律師委任及舍棄其它證人傳喚及詰問,審判長蔡守訓依法指定公設辯護人曾德榮幫陳水扁辯護。
開庭前,陳水扁即表示將采取“四不”政策,即不接受、不配合、不答辯、不認罪,消極對抗司法。 另據臺灣“刑事訴訟法”規定,包括吳淑珍、陳致中、陳幸妤等陳水扁的家人,都可以隨時獨立為其選任辯護律師。
對此,臺灣法界人士表示,合議庭與檢察官仍可依職權傳喚證人,陳水扁個人放棄訴訟不代表訴訟就此結束;但陳水扁表示此舉“徒具形式”,不會與公設辯護人會面。
一般而言,若遇到被告不愿意配合,律師仍會以調卷、閱卷的方式替被告進行辯護,但效果肯定有限。另外,陳水扁案卷宗復雜,公設辯護人光是閱卷恐怕就要花一段時間才能進入狀況。
臺灣法界人士認為,即使陳水扁不配合,但公設辯護人仍會依法負辯護之責,并應盡量搜集有利被告的辯護資料,對于陳水扁有利與不利的事情都應該注意,這是身為公設辯護人應盡的義務。但公設辯護人肯定“非常吃力”,陳水扁若不配合,恐怕只會拖累訴訟進行,對陳水扁更加不利。(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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