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5月18日消息 據臺灣《工商時報》報道,此次海峽論壇大陸釋出兩岸海運9大措施,臺灣海運業者分析,臺灣的散裝船運受惠最多。
報道稱,此次海峽論壇將“海峽兩岸海運協議”中未詳細規范或說明的部分,做詳細厘清,其中對屬于非定期航線,營運方式與航行口岸經常變化的散裝船運,均給予高度自由;至于新增開放港口,主要也是配合散裝船實際需要。
親自出席論壇的臺灣“中國航運”總經理周慕豪與相關業者指出,這次會議中對于在臺灣地區登記的船舶,明確表示可從第三地航往大陸,也可以在未運載兩岸貨載情況下航行兩岸之間。過去同業在申請相關業務時,兩岸承辦官員因相關許可辦法未有明文規定,而不敢核準,均須報到上級才能解決的現象,在新措施實施后均已消除。
據臺媒了解,兩岸海運原許可辦法著重的是貨柜定期航線申請,散裝船部分規范不足,才會出現執行上的困難,臺當局交通主管部門日前已經修訂兩岸航運許可辦法,將原須專案申請的案件,制訂通案處理方式,預定2個月內就可完成行政程序正式生效。
報道稱,臺灣萬海航運協理葉文超指出,此次海峽論壇大陸釋放很大善意,讓兩岸海運協議中的各項條文更深入落實,有助于未來實際執行工作的順暢。(羅煜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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