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者生前照。圖片來源:臺灣《蘋果日報》
中國臺灣網5月13日消息 據臺灣《蘋果日報》報道,臺北縣警方昨天偵破一起兇殘的強奸割喉棄尸案。犯嫌徐志皓(19歲,有傷害前科)被警方移送時,竟對媒體吐舌頭、做鬼臉,發出“呃……”怪聲;面對警方問他為何殺人?他不僅毫無悔意,還大言不慚說:“我只想強奸她!”讓所有采訪記者都氣得想揍他。據報道,徐志皓訊后,已被依強奸殺人罪嫌送辦后聲押。
臺警方調查稱,遇害方姓少女家境寬裕,她初一時課業不錯,但自去年10月開始迷上網絡游戲,結識同校同年齡的許姓少年和鄧姓少女,逃課紀錄暴增。去年11月,上初二的方姓少女(14歲)與許姓少年和鄧姓少女出游,不料許姓少年的校外“大哥”徐志皓將她帶到空屋痛毆后性侵,并拿菜刀割喉放血致死。
臺警方說,徐志皓殺人后叫許姓少年協助清洗浴室,并將全裸尸體抬到二樓頂,朝后方防火巷拋下,接著拿廢棄的木板和石塊,壓在尸體上。隔天,兩嫌疑人騎車將鄧姓少女載到一間山區空屋,強拍裸照,恐嚇不得說出此事。
事發后,方姓少女家人向警方報案失蹤,一直無消息。而鄧姓少女一直以為方姓少女遭軟禁,精神壓力過大,暴瘦五、六公斤。至今年3月初,她因為想知道方姓少女下落,到醫院探視先前因逃避警方臨檢、被開槍誤傷的許姓少年,經詢問才知同學已被先奸后殺,隨即報案。
臺警方調閱手機和網絡通聯紀錄,得知方姓少女死前曾與許姓少年以網絡聊天,徐志皓拿死者手機典當。臺警方昨晨5時到徐家逮人,又從醫院逮捕許姓少年。
方父昨懊悔地說,事發當天女兒晚起,他擔心上課會遲到,便厲言斥責,女兒賭氣地說:“今天不用你送!”沒想到一去不回,方父喃喃自語“ 當初應堅持送她上學的。”
臺灣律師蔡瑞麟表示,徐志皓涉強奸殺人和棄尸罪,依臺當局相關法規,可處死刑或無期徒刑,許姓少年雖未強奸和殺人,但完全知悉徐志皓行徑,屬于共犯,依法與徐志皓同罪,因未滿十八歲,由臺灣少年法庭審理。
徐志皓去年11月初犯下奸殺案后,12月下旬,無照駕駛父親的車載共同犯案的許姓少年外出,途中三度遇攔檢不停,還惡意沖撞警方,為此, 警方開槍,卻誤傷許姓少年,事后家長質疑執法過當,曾請北縣議員開記者會要求賠償。警方昨天終于明白,徐志皓當初面對臨檢為何那么反應過度。(羅煜明)
方姓少女被棄尸半年,已成白骨,家屬見狀泣不成聲。圖片來源:臺灣《蘋果日報》
方姓少女被棄尸在防火巷內,殯葬業者昨至現場撿拾骨骸。圖片來源:臺灣《蘋果日報》
兇犯面對媒體毫無悔意。圖片來源:臺灣《蘋果日報》
許姓少年協助主嫌棄尸,昨被逮到警局后落淚認錯。圖片來源:臺灣《蘋果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