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wǎng)5月12日消息 據(jù)臺灣“今日新聞”報道,陳水扁因為絕食脫水日前被戒護送醫(yī),12日上午被還押臺北看守所。裁定書指出,陳水扁上周出席延押庭,聲稱因為心絞痛而全身顫抖,但回到看守所后卻能自己洗衣服、看電視,還發(fā)表“不要再演馬戲”聲明,合議庭痛批陳水扁“攻擊司法,混淆視聽”,也明白指出,陳水扁應(yīng)該承擔絕食行為所導致的訴訟程序拖延的“不利益”。
報道稱,臺北地方法院昨天取消陳水扁案12日的庭期,原本今天將先后傳喚原李登輝辦公室主任蘇志誠、原陳水扁辦公室副秘書長馬永成,分別與陳水扁就機要費案進行對質(zhì)詰問。合議庭指出,陳水扁絕食、不喝水,且患有感冒支氣管炎,為考慮他的體力,無法與證人進行對質(zhì)詰問,浪費訴訟資源,將另定庭期。
在陳水扁的身體部分,裁定書中指出,雖然7日出庭時陳水扁表示身體極度不適,但是回到看守所之后的血壓、脈搏、體溫都沒有異狀,只有呼吸稍微急促。陳水扁回到看守所后,還自行看信、聽廣播、看報、看書、睡覺、洗衣、面會、寫數(shù)據(jù)等,只是開始故意不進食、不飲水。裁判書還指出,扁絕食、不喝水的“自主行為”導致訴訟程序拖延的“不利益”,應(yīng)該由他自己承擔,不過,合議庭并未說明什么是“不利益”。
陳水扁日前表示,要在開庭時當庭口頭解除律師的委任,但合議庭迄今未收到陳水扁解除律師委任的書狀,不過,臺北地方法院已準備由最資深的公設(shè)辯護人替陳水扁辯護。(章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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