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5月7日消息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北地方法院今天開庭審理陳水扁家弊案中的龍潭購地案、洗錢案與南港展覽館案,陳水扁妻子吳淑珍與扁家友人蔡銘哲對質。兩人為南港展覽館案傭金有無給、收錢互斥對方說法,說辭相去甚遠。
報道稱,有關南港展覽館案中的前力拓營造負責人郭銓慶捐獻的600萬元(新臺幣,下同)政治獻金部分,蔡銘哲表示,當初曾交錢給吳淑珍,只是當天沒有第三人在場,他一直不能理解吳淑珍為什么要否認曾收到錢,當天吳淑珍明明有送他到官邸的川堂,還向他交代龍潭案辜家如要給她傭金,可以收。
吳淑珍則否認曾要蔡銘哲從海外匯回1億元現金,再分7次送進官邸,她表示,自己國泰世華銀行有一大堆現金,“好不容易匯出去,不可能再叫蔡銘哲把海外的錢匯回來”,這種做法不合常理,她不可能要蔡銘哲拿新臺幣回來。
吳淑珍說,官邸接待室人員都與蔡銘哲很熟,上次開庭時檢察官問蔡銘哲接待人員有誰,蔡銘哲還說忘記了,“他(蔡銘哲)是說謊”,如果蔡銘哲真的搬現金來官邸,隨扈與官邸的人會都沒看到嗎?她并再次表示自己沒收到郭銓慶的600萬元,“600萬元那么重,我要如何自己拿?”
蔡銘哲表示,其實那些人都有看到,但是他拿東西進去并不會被過問,他就記得有一次帶錢去時,官邸內的羅施麗云(吳淑珍好友、扁家親信之一)曾經靠過來,他與吳淑珍還要羅施麗云離開;吳淑珍則反駁說,她早已問過羅施麗云,羅施麗云說蔡銘哲那次只有進官邸拿東西,沒有拿東西進官邸,顯示出蔡銘哲都在說謊。
審判長蔡守訓訊問蔡銘哲時,第一個問題就問蔡銘哲從被起訴后到被依證人傳喚這段期間,有沒有任何人給他壓力,要他不要講什么話?蔡銘哲說,他被起訴后曾有鄰居說有人要找他談案情,但是沒說是誰,于是他就離開沒有針對這個話題再多與鄰居聊。(章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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