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5月6日消息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臺當局“行政院”跨部門議昨天松綁大陸商務、專業人士赴臺規定,大陸商務人士赴臺停留最長期限,由目前的14天放寬為1個月;大陸專業人士赴臺最長不得逾2個月,得延長1次。兩項辦法明天送“行政院會”,預定5月上旬實施。
這次“修法”也大幅放寬臺灣企業邀請大陸商務人士赴臺的人數限制。營業額3000萬元新臺幣以下企業,每年邀請15人次,放寬為45人次;3000萬元以上每年邀請5人次來訪,放寬為200人次,大陸商務人士赴臺采購將更便利。(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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