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wǎng)4月23日消息 據(jù)臺灣《聯(lián)合晚報》報道,臺北地方法院審理陳水扁涉及的“龍?zhí)顿彽亍北装福裉焐衔鐐鲉厩靶轮窨萍紙@區(qū)管理局長李界木作證。今天的庭訊中,李界木又再次推翻了自己的供詞,稱要維持原來的認罪。由于李界木只是口頭說認罪二個字,卻對龍?zhí)栋傅姆缸锸聦嵰辉贍巿?zhí),這也讓檢方對于李界木認罪只認半套的做法頗為不滿。合議庭上午終結準備程序,全案進入實體審判。
今天上午庭審一開始,審判長蔡守訓先行訊問李界木是否認罪,李界木表示,他還是認罪,只是事實經(jīng)過有一些出入。他說,上次作證時,表示他沒有和任何人有何期約和對價關系,經(jīng)他與律師討論后,強調是他個人認知上的錯誤,李界木解釋,實際上應該還是有對價關系,他要維持原來的認罪,只是他不了解起訴法條上的意義為何。
李界木解釋,陳水扁在其辦公室召開的五人會議其實是有總結裁示,他說,是檢察官在上次詰問時未接著問他,他的說法前后是一致的。
不過當審判長問他在特偵組接受偵訊時,有無遭到威脅、利誘時,李界木說法有多所保留,李界木表示,他在應訊時的說法并沒有違背自己的意思,但有無遭威脅、利誘,卻無法去判斷,表示無法評論。
李界木雖然嘴說認罪,他的律師還為李界木作證時產(chǎn)生的誤會當庭代李向檢方表達歉意,不過,經(jīng)審判長逐一對李界木涉及龍?zhí)栋傅姆缸锸聦嵾M行確認時,李界木卻又一再爭執(zhí)表示不同意見,蒞庭檢察官對于李界木的認罪真意高度懷疑,甚至暗指李界木一再翻異前供恐有藐視法庭之嫌,同時有偽證及與共犯勾串的犯行。(章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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