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3月31日消息 中國證監會31日發布《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管理暫行辦法》,辦法自5月1日起實施。這意味著籌備十余年之久的創業板終于有了明確的啟動時間表。對此,臺灣媒體予以高度關注,并在第一時間報道指出,這對臺商是一大利多的政策。
據臺灣《中國時報》報道,針對大陸即將推出創業板的消息,上海臺資券商表示,有意在創業板上市的臺商,應盡快審視自己與臺灣的或海外的分公司間,是否有同業競爭或關聯交易等問題,趕快進行財務或法律間的分割,才有可能成功登上創業板。
成功輔導多家臺商上市的富蘭德林事業群總經理劉芳榮則表示,大陸創業板是類似臺灣的上柜市場,也就是把主板門坎放低,讓更多小企業盡快上市,并擺脫過去主板上市的審查思路,種種限制條件都會放寬,上市速度也會加快,對臺商是一大利多的政策。
劉芳榮指出,在大陸貸款不易及人民幣升值的雙重壓力下,臺商想要同時解決利率與匯率兩大問題,在大陸上市、募集人民幣資金,便成必須的決定。但臺商在大陸的競爭對手,特別是大陸的民營企業,一樣可從創業板獲得資金,在面臨機遇的同時,日后臺商也將面臨激烈的競爭。(章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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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為創業板市場
創業板市場,各國的稱呼不一。在有些國家叫二板市場,有些叫第二交易系統、創業板市場等等。它是指交易所主板市場以外的另一個證券市場,其主要目的是為新興公司提供集資途徑,助其發展和擴展業務。在創業板市場上市的公司大多從事高科技業務,具有較高的成長性,但往往成立時間較短,規模較小,業績也不突出。
創業板市場主要服務于新興產業尤其是高新技術產業,在促進高新技術產業的發展和進步方面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美國的Nasdaq是創業板市場的典型,素有“高科技企業搖籃”之稱。在Nasdaq巨大的示范作用下,世界各大資本市場也開始設立自己的創業板市場。1995年6月,倫敦交易所設立了創業板市場Aim;1996年2月14日,法國設立了新市場Le Nouveau March;1999年11月,香港創業板正式成立。
從國外的情況看,創業板市場與主板市場的主要區別是:不設立最低盈利的規定,以免高成長的公司因盈利低而不能掛牌;提高對公眾最低持股量的要求,以保證公司有充裕的資金周轉;設定主要股東的最低持股量及出售股份的限制,如兩年內不得出售名下的股份等,以使公司管理層在發展業務方面保持對股東的承諾。此外,創業板使用公告板作為交易途徑,不論公司在何地注冊成立,只要符合要求即可獲準上市。 (來源:中國證監會)
多層次資本市場構成
1、深市主板、滬市主板
2、中小企業板
3、創業板
4、代辦股份轉讓系統(非上市公司的股份轉讓,主要是中關村園區企業)
創業板建設大事記
——2008年3月創業板《管理辦法》發布
——2007年8月:范福春稱盡快推出創業板
——2007年7月:深交所稱正緊張籌備創業板;權威人士稱2008年正式推出
——2007年6月:創業板框架初定
——2007年3月:深交所稱創業板技術準備到位;尚福林要求積極穩妥推進
——2006年下半年,尚福林表示適時推創業板
——2006年6月,新老劃段第一股中工國際在中小板發行,兩市為IPO重開閘
——2005年6月,中小板第50只股票上市,此后滬深股市停發新股,讓路股改
——2004年6月,深市恢復發新股——8只新股在中小板上市,時稱中國股市“新八股”
——2004年5月,證監會同意深交所設中小板
——2002年,成思危提出創業板“三步走”建議,中小板作為創業板的過渡
——2001年11月,高層認為股市尚未成熟,需先整頓主板,創業板計劃擱置
——2001年初,納市神話破滅,且國內股市頻傳丑聞,成思危建議緩推創業板
——2000年10月,深市停發新股,籌建創業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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