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3月23日消息 據臺灣《工商時報》報道,臺當局“經濟部”擬定“大陸地區人民來臺投資許可辦法”草案,允許陸資可直接或間接投資臺灣,未來陸資對臺灣企業持股在10%以下者,不須經過主管機關許可就可直接投資入股;股權超過10%者,則須向臺當局“經濟部投審會”提出申請。
報道稱,“陸資來臺許可辦法”擬同意大陸自然人、法人及團體直接投資臺灣;陸資可以在臺獨資、合伙投資臺灣企業,購買臺灣公司股份或設分公司均可。陸資對臺灣企業持股在10%以下者,不需經主管機關許可。
但對于面板、半導體等高科技產業,因涉及敏感技術,初步將不會開放,后續視交流狀況,再循序漸進開放。
臺工業總會理事長陳武雄認為,能開放陸資赴臺是好事,應該歡迎陸資赴臺投資。陳武雄說,就他所知大陸部分鋼鐵業者也想赴臺投資,其實,臺灣已經發展成熟、已經有兆元以上規模的產業,包括高科技、石化、鋼鐵等,都應該開放供陸資投資。(易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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