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淑珍血壓偏低,出庭時精神不濟頻打哈欠。來源:臺灣今日新聞網
中國臺灣網3月12日消息 據臺灣“今日新聞”報道,臺北地方法院12日下午審理陳水扁家相關案件,再度傳喚陳水扁的妻子吳淑珍到庭,這也是最后一次準備程序庭,對于成立紙上公司、海外賬戶洗錢等,吳淑珍都予以承認,但未說出這些錢是否非法所得。吳淑珍將在17日與前陳水扁辦公室出納陳鎮慧等18人當庭對質。
報道稱,今天開庭重點主要針對洗錢案證據能力的爭執與不爭執點進行攻防,下午2時15分,吳淑珍身穿橘色舊外套,在兒子陳致中及友人吳文清陪伴下抵達臺北地方法院,吳淑珍看起來精神狀況不是很好,還打了一個呵欠,在庭上吳淑珍不斷喊冷,而且頻頻打哈欠、臉色蒼白,她解釋是血壓低所致。
開庭不到半個小時,審判長蔡守訓見吳淑珍有倦容,讓她到第八法庭休息,庭訊則是持續進行,蔡守訓要陳致中幫忙將八個大項的問題,包括是否成立紙上公司、洗錢等,拿到第八法庭詢問吳淑珍,等她休息后可以直接回答。
吳淑珍的律師團則對于檢察官的證據能力提出質疑,包括有瑕疵、證據力不足,有關前101大樓董事長陳敏薰給的新臺幣1000萬元獻金,不應該算在不法所得,律師認為這1000萬元和陳敏薰入主臺北101大樓并無對價關系,因此律師團申請未來實質審理時要傳陳敏薰到庭說明。
報道稱,吳淑珍休息后回到法庭,不久就承認成立紙上公司、洗錢等事,吳淑珍表示,紙上公司受益人是兒子陳致中和女兒陳幸妤;至于在瑞士的人頭戶的時間點和臺檢方特偵組起訴書中記載的不同,要求和理財專員葉玲玲對質。
蔡守訓并問剩余的191萬美元為何會交給陳水扁?吳淑珍表示當時2100萬美元被瑞士司法單位查扣,瑞士方面來了公文,發現賬戶里還有191萬美元,只好告訴陳水扁,不過吳淑珍并未說出這些錢是不法所得。
報道稱,陳水扁11日出庭時向法院申請傳喚34個證人,其中獨漏吳淑珍,卻有兒子陳致中;他還提出7項請求,想把別人一起拖下水的意圖十分明顯,證明他在任內所用的錢都是只要是領導人就可以動用的錢。吳淑珍的律師也主張陳水扁的陳述是具有證據能力的。(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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