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3月9日消息 據臺“聯合報”報道,臺北地方法院明天將再度提訊陳水扁,陳水扁辦公室今天則將第二度公布臺檢方偵訊光盤的瑕疵。由于光盤把關系人供詞“全都露”,因此公布光盤的訴訟策略,引爆扁家律師團內訌。反對公布光盤的律師質疑,這種作法只是把證人逼到臺檢方檢察官那邊“把子彈交給對方”,對將要進行的交互詰問非常不利。
據臺媒報道,陳水扁律師團對于公布光盤,原本態度都有所保留,但這是陳水扁拍板定案,陳水扁辦公室強力主導,律師們也只能尊重陳水扁的決定。
一位陳水扁委任律師指出,他極度不贊成公布光盤,證人供述或臺檢方檢察官偵訊若出現瑕疵,辯護律師心里應該偷笑,開庭時可以邊詰問邊反擊,這樣辯護效果才會大。而公布光盤就像亮出武器,證人可能心生恐懼,對接下來實質審理時的交互詰問非常不利。
該名律師還指出,公布光盤作法是否有違律師倫理,值得討論,關系人雖有作證義務,但偵訊時強制錄像、錄音,偵訊光盤被赤裸裸公開在大眾面前,令人不免質疑作證義務必須忍受的范圍究竟有多大。
據臺媒了解,吳淑珍的委任律師林志忠上周也曾致電陳水扁辦公室,質疑“公布光盤以后,會不會嚇到證人?”。至于是否支持公布光盤,林志忠稱,他不評論。
扁辦今天將公布的光盤,是去年10月16日下午2時臺檢方偵訊蔡銘哲時,臺檢方檢察官朱朝亮說,吳淑珍自己也講,2004年選后,那時扁家的錢是“全厝間”(閩南語整個房間),都是現金,都是“布袋提進來,布袋提出去”。
吳淑珍的委任律師林志忠稱,他不清楚吳淑珍有沒有這樣說過,因為他沒看到相關的具名筆錄。朱朝亮若憑記憶就和關系人講“全厝間”也不妥當,偵訊時沒有當場播放光盤給關系人看,就不可以這樣講。陳水扁的律師則質疑臺檢方檢察官有教唆串供之嫌。
吳淑珍今天將再度到臺北看守所探視陳水扁。林志忠表示,吳淑珍周四一定會出庭,她希望趕快結束準備程序庭進入實體審理階段,讓陳水扁可以早日交保。(沈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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