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wǎng)3月5日消息 據(jù)臺灣《聯(lián)合報》報道,陳水扁案關系人、臺灣中信金控前副董事長辜仲諒證稱,陳水扁親口告訴他“給吳淑珍的錢都是有進不出”,臺檢方認為辜的這段證詞可以證明兩件事:一是吳淑珍向企業(yè)索賄,二是陳水扁知情;也就是說,陳水扁和妻子吳淑珍是共犯。
為了勘驗陳水扁律師團所質疑的臺特偵組偵訊光盤,臺北地方法院昨天上午再度開庭。解讀辜仲諒的證詞,陳水扁家與企業(yè)人士的互動模式是:“陳水扁會找你講大道理,說他要做什么、做什么,不可能跟你說要多少錢,但吳淑珍最后會跟你講金額;從陳水扁選臺北市長開始,就是這個模式。”
報道稱,一次的給錢經(jīng)驗,更讓辜仲諒體會深刻。陳水扁跟辜仲諒說,給吳淑珍的錢都是有進不出,要他拿500萬元打發(fā)吳淑珍;辜仲諒作證時忍不住向檢方埋怨,“我已經(jīng)給吳淑珍5000萬了,陳水扁竟還要我再給吳淑珍500萬”。
臺檢方認為,這段證詞說明陳水扁對妻子吳淑珍向外拿錢,早已知情,才會說不要再給吳淑珍錢了;辜仲諒的證詞,戳破陳水扁所謂他對吳淑珍在外拿錢的事都不知情的說法。而且,吳淑珍沒有公權力,她收錢處理事情,當然是由有權力的陳水扁來執(zhí)行。(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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