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3月3日消息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陳水扁的妻子吳淑珍承認臺北寶徠豪宅是自購非承租,遭質疑詐領卸任領導人事務費,馬英九辦公室初步清查后表示“目前從單據看不出來與寶徠有關”,但陳水扁辦公室單據領據是否偽造,馬英九辦公室會配合司法調查。
報道稱,陳水扁辦公室昨天搶在馬英九辦公室公布前發出新聞稿澄清,事務經費完全用于扁辦人事及日常運作費用支出,絕無支用于陳水扁寶徠住所租賃或購屋。每一筆事務經費均為馬英九辦公室會計處核可,“若有任何不實詐領之情事,馬英九辦公室會計單位顯有連帶行政疏失責任”,若無此情形,馬英九辦公室亦有責任盡速厘清。
馬英九辦公室會計部門直到昨日上午全面清查,發言人王郁琦表示,馬英九辦公室編列扁辦事務費共800萬元,目前扁辦申報事務費約500萬元,申領單據查無寶徠租金。不過王郁琦說,陳水扁案單領據是否涉及詐領,應由司法單位認定,馬英九辦公室會配合特偵組調查。
王郁琦說,臺檢方特偵組去年12月2日曾函文馬英九辦公室詢問寶徠租金,馬英九辦公室清查后回函“事務費查未有寶徠租金”。就單據來看,陳水扁僅承租館前路辦公室,是由馬英九辦公室出面簽約承租。
王強調,臺特偵組偵辦公務機要費,馬英九辦公室會計人員經常被約詢,影響正常運作,扁辦居然還批評馬英九辦公室會計人員,十分不厚道。(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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