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2月26日消息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北地方法院今天就扁家弊案提訊陳水扁,上午審判長蔡守訓因考慮陳水扁身體狀況不佳,開庭1小時即休庭,下午開庭又應律師聲請改開羈押庭,經2小時攻防后,陳水扁仍被還押臺北看守所。
報道稱,臺北地方法院24日、25日、26日三天連續召開準備程序庭,前兩天開庭分別長達10和13小時。陳水扁今天9時40分一開庭就表示,昨天沒睡、早餐沒吃,非常疲倦,連續3天開庭受不了,認為已是疲勞訊問。審判長蔡守訓上午裁示改至14時30分再開庭,讓陳水扁在法院候審室休息。
臺北地方法院昨天開庭,律師團全面否認龍潭夠地案、洗錢案和公務機要費案等三案被告、證人所有供述筆錄的證據能力,書證等非供述證據,也大部分否認有證據能力;今天輪到檢方論告,檢方火力全開,對辯方所提理由逐一反駁,也對昨天辯方陳述意見以致庭訊冗長提出質疑。
臺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林勤綱指出,昨天一整天律師都在念狀子,檢方不愿深究是哪一方造成訴訟程序虛耗,只是認為辯方律師不應讓被告從早到晚一整天枯坐法庭,聽自己律師念一大堆原本私下就可說明的事項。
下午一開庭,臺北地檢署檢察官林達指出,律師將筆錄內容訴諸媒體,把法庭審判變成“全民公審”,質疑偵訊光盤時,還隱瞞不利陳水扁的部分,這種不正常的訴訟外行為,有失專業格調。
由于律師從上午起就不斷以陳水扁身體不適為由,提出停止羈押,下午審判長蔡守訓宣布改為審理是否羈押陳水扁;陳水扁在庭上一度邊哭邊說,在法庭只要想到妻子就會流淚,并強調自己絕不會逃亡,若能獲交保也絕對會配合訴訟。
羈押庭經過兩個多小時的檢辯攻防,蔡守訓裁定陳水扁繼續還押臺北看守所。合議庭已另定于3月4日、10日、11日、18日就陳水扁被控犯罪的部分開庭。此外,臺北地院于去年12月30日以重罪且有逃亡、滅證之虞,羈押陳水扁,合議庭必須在3月29日前,決定是否延押。(章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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