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2月20日消息 據臺灣《蘋果日報》報道,陳水扁家賬房陳鎮慧昨天二度出庭,就檢方起訴她的公務機要費案、洗錢案全部認罪。臺律師蔡世祺認為,陳鎮慧等于向法官承認,檢方起訴她的內容都是事實,且若認罪內容與證據相符,法官就會認定陳水扁、吳淑珍等人犯罪,且幾乎沒有辯護空間,對共犯的陳水扁、吳淑珍及馬永成、林德訓十分不利。
報道稱,陳鎮慧昨天出庭終于承認犯下兩項貪污、偽造文書、洗錢及偽證共五大罪,她咬定前長官馬永成、林德訓知道公務費遭陳水扁、吳淑珍詐領,還聲請下次與陳水扁、吳淑珍及馬永成、林德訓四人對質,而陳鎮慧在成為扁案首位全面認罪的公務人員后,也獲得檢方請求未來判決免刑。
由于陳鎮慧是扁家賬房,屬于關鍵被告,律師蔡茂松認為,除非有足夠證據能證明陳鎮慧的認罪有不實之處,否則對陳水扁、吳淑珍、馬永成、林德訓“非常非常不利”。蔡茂松也認為陳鎮慧將來獲判免刑的機率非常高,蔡茂松稱,“因為她的認罪,對案情的轉折有很大的貢獻。”
不過律師蔡世祺提醒,法官最終還是得回到證據面,若陳鎮慧認罪事實與證據不符,法官不僅不會采信,也不能引用認罪內容,作為對陳水扁、吳淑珍等其它被告不利的認定。(易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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