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2月10日消息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檢方特偵組偵辦陳水扁家洗錢案,為了解不法所得流向,預計本周將以被告身分傳喚吳淑珍說明。辦案人員指出,檢方將要求吳淑珍到案,不會以就訊的方式進行訊問。
吳淑珍被控涉及“公務機要費”、龍潭土地開發、南港展覽館及洗錢等案,去年12月間遭特偵組依貪污、洗錢等罪起訴,臺北地方法院今日下午將首度傳喚吳淑珍到案。
辦案人員表示,吳淑珍另涉企業匯款案(包括“二次金改”)及另一起洗錢案,目前仍由特偵組偵辦中,同案被告、吳淑珍兒子陳致中、媳婦黃睿靚已于去年間向檢方遞交陳報狀,請求認罪協商。
辦案人員說,吳淑珍上周透過律師林志忠、陳國華與特偵組聯絡,表達愿意向檢方交代資金流向,且可以在法院開庭之前向特偵組說明。不過,特偵組經討論后,認為應該在法院開庭后再傳喚吳淑珍較為妥當,婉拒被告提前開庭的要求。
辦案人員指出,檢方將視吳淑珍今、明兩天在法院開庭時的身體狀況,決定偵訊時間,預計本周內召開吳淑珍的偵查庭,并安排在特偵組進行。
據臺媒報道,特偵組偵辦企業匯款案,自去年11月至今年1月間已傳喚元大金控總經理馬維建、營運長馬維辰、前中信金控副董事長辜仲諒、富邦金控董事長蔡明忠、國泰金控董事長蔡宏圖、副董事長蔡鎮宇、臺新金控董事長吳東亮等人說明,了解他們與陳水扁家的資金往來情形。
辦案人員說,特偵組未來訊問吳淑珍的重點,主要在元大馬家、中信辜家等金控高層,以現金、匯款等方式交付款項給陳水扁家的細節及目的,厘清當中是否涉及不法。
辦案人員表示,吳淑珍將這些款項大多交由陳致中處置,以人頭匯往海外或購買鉆石等方式洗錢。陳致中日前已向特偵組說明所有資金去向,包括匯往瑞士的新臺幣5.7億元(新臺幣,下同),以及交給友人存放的6億元現金及鉆石。
陳致中委任律師葉大慧昨日指出,陳致中在瑞士的5.7億元資金,原本可望在本周五匯回最高檢察署賬戶,但因陳致中有遺漏未簽名的文件,且當地銀行對解約手續有意見等因素,可能會延后匯回。(高斯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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