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2月6日消息 據臺灣《聯合晚報》報道,陳水扁家弊案的關鍵證人、滯美的扁家友人黃芳彥在美國與臺檢方特偵組電話聯系,答應特偵組處理完私事后,即回臺灣配合調查。黃芳彥近期是否遵守承諾?本月中旬傳票到期日即可見分曉。
報道稱,臺檢方特偵組偵辦陳水扁家弊案,發現被特偵組列為“證人”的前新光醫院副院長黃芳彥是陳水扁家弊案中關鍵的解密人物,且涉嫌參與了扁家多其弊案,檢方多次對其發出傳票,但黃芳彥卻早就前往美國藏身。
黃芳彥本人目前藏身何處,以及檢方是否已經與他取得聯系,這些問題成了外界關注的話題。對此,臺特偵組主任陳云南昨天證實,檢察官有通過管道和黃芳彥聯絡上。除此之外,陳云南沒有多談,特偵組的態度保守,與擔心黃芳彥可能食言有關。
據臺媒了解,臺特偵組去年12月16日搜索黃芳彥住處、辦公室撲空,發現黃芳彥早于去年11月3日離境赴美,即派專人積極和黃聯絡,相關人士透露,“和黃芳彥聯絡的管道是國際電話,這條線不能說不暢通”、“黃芳彥表示一定會返臺”。
由于陳水扁家弊案首波起訴前,特偵組檢察官越方如曾跑去日本力勸前中信金控副董事長辜仲諒返臺指控扁家收賄犯行,黃芳彥如果返臺,能否發揮“辜仲諒效應”穿透扁家相關弊案?特偵組認為,以黃芳彥與陳水扁家的友好關系,“必須準備更多事證請他幫助”。
黃芳彥曾任陳水扁競選臺灣地區領導人時的財務長,熟知陳水扁家資金源及流向,檢方認為,他與陳水扁家纏訟中的“二次金改案”、“SOGO案”有關聯,又有人傳聞指他介入臺軍中人事案,有陳水扁案被告指證他替吳淑珍珠寶洗錢,黃芳彥的證詞對于陳水扁案再突破有益。
臺檢方查知,黃芳彥去年11月11日陳水扁家弊案起訴當天,在華人聚集的美國加州以兒子名義購屋,分析他決定購屋的時間點,應再往前推,即黃芳彥可能在去年8月23日首度為陳水扁案作證時,即有置產打算,且隨著案情發燒,加速他下決定置產。
黃芳彥有每年農歷年赴美陪伴在美國紐約的兒子聚會的習慣,不過,由于此次赴美時間迄今長達3個月,檢方懷疑目的并不單純,黃芳彥雖然和特偵組表示將會返臺接受調查,但基于他先購屋置產,又任職高薪任務,對于他是否真的返臺,檢方吃不準。(章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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