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1月22日消息 據臺灣《中國時報》報道,臺北地方法院昨天針對扁家洗錢案傳喚吳景茂,吳景茂當庭認罪,并呼吁胞妹吳淑珍誠實面對司法,勇于認錯,對社會大眾才有所交代。
報道稱,企圖與胞妹吳淑珍切割并轉為污點證人的吳景茂,昨日在法庭認罪,并呼吁吳淑珍面對司法認錯。他并表示,若能重來,將不會再讓人借用當人頭。
臺北地方法院合議庭昨日傳訊吳景茂、陳致中、黃睿靚和蔡美利四人,就洗錢案進行首次準備程序庭。蔡美利因病重,目前無法言語,她的辯護律師當庭聲請停止訴訟程序;吳景茂、陳致中、黃睿靚都當庭認罪。
報道稱,特偵組第一波偵結扁案起訴前,吳景茂、陳俊英夫婦在去年12月初,透過律師向檢方請求認罪協商。吳景茂說,在羈押期間,他主動供出吳淑珍以陳俊英名義,在國泰世華銀行租用保管室內藏放7.4億元(新臺幣,下同)現金,讓檢方在最短時間內厘清疑點。
吳景茂辯護律師葉大慧指出,吳景茂只是賬戶提供者,未收取任何利益,也最先供述搬運7.4億元過程,主動供述相關案情,經檢方同意適用“證人保護法”,也請求檢方同意審判外協商,并改依協商程序結果作為判決依據。(易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