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1月16日消息 據臺“中央社”報道,臺北地方法院審理陳水扁等人被控貪污、洗錢等4案,訂于19至21日連續3天召開準備程序庭。臺檢方特偵組經研究后,決定派出6位檢察官出庭。
據臺媒報道,臺檢方特偵組偵辦扁家疑洗錢案,今天僅傳喚一名證人到案,并無其余偵查動作;多數檢察官正密集召開會議,對下周的開庭程序進行討論。
依臺北地方法院規劃,19日開庭主要針對南港展覽館弊案與龍潭購地弊案兩部分,上午傳喚陳水扁、下午傳扁家友人蔡銘哲、前臺灣力麒建設公司負責人郭銓慶、前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局長李界木等人。臺檢方特偵組將派出李海龍、朱朝亮、吳文忠3位檢察官。
20日則針對“機要費案”補行準備程序,合議庭當天上午傳喚原陳水扁辦公室副秘書長馬永成、下午傳原陳水扁辦公室主任林德訓。臺檢方特偵組將由檢察官周士榆、李海龍、林嚞慧負責。
21日針對洗錢案,臺北地方法院上午將傳喚陳水扁,下午傳喚陳水扁兒子陳致中、兒媳黃睿靚、妻舅吳景茂與扁家友人蔡美利。臺檢方特偵組則將指派檢察官林嚞慧、李海龍、越方如三人出庭。
臺北地方檢查署的公訴團隊,將由主任檢察官林勤綱帶隊,檢察官林怡君、林達負責主要的公訴論述工作。(沈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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