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12月26日消息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立法院院會”今天“三讀”通過總額856.5億元(新臺幣,下同)的消費券特別預算,財源籌措全數以舉借債務支應。
報道稱,臺“立法院”12月5日通過“振興經濟消費券發放特別條例”,確定明年3月底前出生、具戶籍的臺灣民眾都可領取新臺幣3600元消費券,并決議條例落日期限為明年9月30日。
臺“立法院”今天通過消費券特別預算,原列857.02億元的消費券特別預算案,被刪減咨詢平臺、委托金融機構兌付手續費及委托臺“中華郵政”發放費用共約4936萬元,消費券預算改列856.5億元,全數以舉借債務支應。
報道稱,臺當局內務主管部門將以選舉領投票模式,在臺灣各地設置發券所,統一在明年1月18日發放;如果民眾來不及在明年1月18日領取,可在明年2月7日至4月30日到指定郵局領取,逾期未領取者不再發給。(易木)
[ 責任編輯:楊云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