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11月3日消息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檢方特偵組偵辦陳水扁家疑似洗錢案,對“公務機要費”及扁家海外資金清查已告一段落;除上周查出的“邱義仁疑涉貪污案”外,其余案情已逐漸明朗。檢方將在收到相關國家或地區的司法互助資料后,傳喚陳水扁的兒子陳致中到案,且不排除視案情需要采取相關強制處分。
據報道,臺檢方特偵組已向瑞士聯邦檢察署請求司法協助,提供陳致中、黃睿靚夫婦在瑞士相關銀行的賬戶明細,以便進一步調查;但基于司法互助的敏感性,不方便對外透露調閱資料內容。
陳致中夫婦8月底返臺時公開對外強調他們只是單純的人頭,是“被指示、支配的角色”,其余一概不清楚;陳水扁辦公室也于10月間發布新聞稿表示陳致中只是被動的被支配者,非主動的管理者。但臺檢方依據相關被告及證人的說法,認為陳致中的角色并非如此單純。
洗錢案項目小組指出,陳水扁家理專徐立德在偵訊時指稱,陳致中于2005年自美國取得學位返臺后某日,吳淑珍在官邸對徐立德說“致中也懂信托,讓他跟你多討論投資理財的事”。當時陳致中的舅舅吳景茂也正在官邸簽署海外賬戶相關文件,陳致中當時不可能不知道徐、吳兩人到家里的目的(處理海外資金)。
據指出,前“調查局長”葉盛茂在2006年12月5日接獲英屬澤西島通報有關陳水扁家疑洗錢情資后,不久便告知陳水扁,而陳致中隨后于12月15日離臺,接著同月21日就有2名瑞士美林銀行人員赴臺與黃睿靚洽談開戶事宜。2007年2月間,黃睿靚在瑞士美林銀行的開戶手續完成;在此同時,吳景茂開設于瑞士信貸銀行新加坡分行的款項結清,并分別于同年2月14日、3月1日分別匯出2094萬6千美元及140萬2千美元到黃睿靚在美林銀行的賬戶。
項目小組表示,2006年12月15日正值吳淑珍首次因“公務機要費案”到法院出庭,期間昏倒送醫,陳致中當天在母親身體狀況不佳時離臺有違常理。此外,陳水扁獲悉澤西島情資后,黃睿靚即刻與美林銀行聯系,吳淑珍也與吳景茂討論結清瑞士信貸賬戶等事宜,這些情況是否與陳致中離臺外出相關,也有待他向檢方說明。
項目小組說,吳淑珍以吳景茂名義在荷蘭銀行、南非標準銀行開設的賬戶,陳致中與吳淑珍均為授權代理人;而黃睿靚在美林銀行開設的兩個賬戶,授權代理人也是陳致中。檢方懷疑,除了吳淑珍可對海外賬戶進行管理外,陳致中也有同等權力,陳致中近年來離臺外出頻繁是否與此有關,也有待厘清。
此外,特偵組還查出陳水扁家于瑞士蘇格蘭皇家銀行另有賬戶,且與黃睿靚在美林銀行賬戶有資金往來。不過,該賬戶并非以個人名義開設,而是“有人”先在歐洲列支敦士登成立基金會,再以基金會名義在貝里斯成立紙上公司,然后才以公司名義在蘇格蘭皇家銀行開戶,手法相當繁復。特偵組根據相關卷證及情資,分析蘇格蘭皇家銀行賬戶可能為陳致中所開設,懷疑陳致中透過層層關卡隱匿開戶人身份,動機不單純,有需要傳喚陳致中說明,日前已透過司法互助管道,向瑞士等國取得賬戶明細,臺檢方將在收到相關資料后,再度傳喚陳致中說明。 (趙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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