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10月29日消息 據臺灣《中國時報》報道,臺北地方法院審理前臺“調查局長”葉盛茂隱匿陳水扁家庭洗錢公文案,日前發出傳票,將于11月6日以證人身份傳喚陳水扁兒子陳致中、兒媳婦黃睿靚。臺檢方特偵組收到法院公函通知后,為免公開審判可能會將陳水扁家洗錢案部分偵查秘密曝光,不排除在法院開庭前,提前傳訊陳致中夫婦。
報道稱,臺灣檢方特偵組偵辦陳水扁家庭海外洗錢案,在厘清陳水扁“公務機要費”貪瀆事證后,依原本擬定的偵辦計劃,在鞏固“機要費”的基本盤后,再集中全力偵查陳水扁家收受島內企業賄款可能涉及的海外洗錢事證。
臺檢方本周除了就竹科龍潭基地開發案,搜索新竹科學園區和傳喚園區前局長李界木夫婦外,剛返臺的臺灣“中華開發金”總經理辜仲瑩也是本周傳喚重點。
臺特偵組就企業行賄部分從外圍逐步搜證齊全后,再“直搗黃龍“,最后再就核心涉案被告吳淑珍、陳水扁家海外洗錢“操盤手”陳致中、黃睿靚夫婦等人,進行偵結前最后訊問。
不過,臺北法院為盡速審結葉盛茂泄密案,先于特偵組一步發出傳票,11月6日上午傳喚陳致中夫婦,調查葉盛茂交付陳水扁家洗錢公文,是否和陳水扁家將191萬多元美金匯到前陳水扁辦公室“資政”吳澧培提供的海外賬戶有關,有無涉及圖利陳水扁家洗錢。
由于法院是公開審判,承審合議庭也顧慮臺特偵組尚未傳訊洗錢案被告陳致中夫婦,發出傳票同時,也以公函通知特偵組。
據臺媒了解,臺特偵組為免法院“后發先至”,且公開審判中提示偵查秘密,可能影響洗錢案的偵辦,目前正加快偵辦腳步,若一切順利,不排除在法院11月6日開庭前,先行傳訊被告陳致中夫婦,就訊吳淑珍,以免影響洗錢案的偵查。(章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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