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10月22日消息 據臺灣“中廣新聞”報道,臺北地方法院今天開庭審理臺前“調查局長”葉盛茂隱匿陳水扁家洗錢公文案,借提在押的吳淑珍胞兄吳景茂,吳景茂稱陳水扁擔任臺北市長時就已經有十多個親友供吳淑珍做人頭戶使用,其中還包括陳水扁及吳淑珍的母親。
報道稱,吳景茂今天出現在臺北地院刑七庭,院方以證人身份借提吳景茂,法官曾正龍問吳景茂什么時候提供人頭賬戶給吳淑珍使用,有多少個。吳則說陳水扁擔任臺北市長時就已如此,共有十多個親友成為吳淑珍的人頭戶,其中還包括陳水扁及吳淑珍的母親。
至于為何要提供十個左右戶頭給吳淑珍使用,吳景茂說因為她是自己妹妹,她要求這么做,至于為何海外賬戶資金要轉來轉去,吳景茂說是因為利率關系,有時利率比較占便宜,吳淑珍就叫他換成美金匯出去。
法官追問今年2月陳水扁分四次匯款共191萬多美金到前陳水扁辦公室資政吳澧培提供的人頭賬戶,跟葉盛茂將洗錢情資公文交給陳水扁的時間點關聯性,吳景茂有何意見。吳說他不知道洗錢公文交給陳水扁的事情。
另外,吳景茂從新加坡賬戶匯2000多萬美金到陳水扁兒媳黃睿靚美林銀行瑞士日內瓦分行轉帳文件是否有簽名,吳景茂說的確是他的簽名,但吳淑珍只跟他說要將這個賬戶結束掉,至于里面有多少金額要轉給誰,他都不知道。
法官問有無可能吳淑珍只是要騙他簽名,吳景茂則說吳淑珍可能不方便讓他知道賬戶里有多少錢,從以前就是這樣,他也不會主動過問。(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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