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10月17日消息 據臺媒報道,臺“最高檢特偵組”偵辦陳水扁家弊案,昨天收到來自香港的賬戶資金資料,扁家海外密帳拼圖越來越清楚。由于事證、人證均指向吳淑珍涉嫌收受企業賄款、再指示當時的“閣員”幫特定企業護航圖利,特偵組近期將與臺北地檢署研究在適當地點就訊吳淑珍。
據報道,由于陳水扁家的“白手套”蔡銘哲和轉為污點證人的力麒集團負責人郭銓慶,都供出十分不利陳水扁家的供詞,特偵組偵辦箭頭已直指陳水扁、吳淑珍和陳致中夫婦,很快就會有具體的偵辦行動。如果吳淑珍的犯罪事實,被查出涉嫌與前“內政部部長”余政憲交付南港展覽館工程標案的評選委員給蔡銘哲有關,極可能被列為圖利郭銓慶的共犯。
依臺灣“貪污治罪條例”第六條第四款規定,吳淑珍雖然不是公務員,但是若被追究“圖利共犯”刑責,可處5年以上有期刑,得并科3千萬元以下罰金;她還會被追究洗錢罪,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
據了解,前天轉為污點證人釋放的郭銓慶、陳水扁家白手套蔡銘哲都已供出2003年間郭銓慶為承攬南港展覽館、如何由蔡銘哲引介進入陳水扁官邸與吳淑珍會面、蔡銘哲如何從余政憲手中取得評選委員名單交給郭銓慶等細節。郭銓慶更供出集團承攬其它“政府工程”及標案過程中,打通“高層”的過程,內容甚至超出辦案人員預期。相關事證顯示,陳水扁家海外密帳中疑包括企業賄款,南港世貿展覽館只是其中一小筆。
據透露,郭銓慶坦承南港世貿展覽館案行賄細節,更供出不只行賄這一件;郭與蔡銘哲也陸續供出吳淑珍海外賬戶與其它企業間資金往來的過程。特偵組昨天提訊吳景茂、蔡銘哲,并傳喚前陳水扁辦公室參議郭文彬等7名證人。特偵組主任陳云南表示,證人都是“公務機要費”案中的發票消費者及店家,顯示陳水扁的“機要費”發票在2006年案發后,仍有部分支出讓檢方覺得有可疑之處。(趙靜)
進入專題:陳水扁深陷"洗錢案"漩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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