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臺灣TVBS電視臺
中國臺灣網10月8日消息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前“調查局長”葉盛茂被控隱匿陳水扁家族洗錢公文案,臺北地方法院今天以證人身份傳喚陳水扁,厘清與葉盛茂有關情資公文交付方式及有無共涉圖利、偽造文書等罪。陳水扁于上午9時20分左右,在隨扈保護下進入法院。
另據臺灣TVBS電視臺報道,在收押兩天后,葉盛茂在今天上午8時26分,戴著手銬,坐上囚車,首度步出看守所,被借提到臺北地方法院。不過葉盛茂在步出看守所時,刻意用左手擋住右手,避免手銬被拍到。葉盛茂于9時05分許抵達法院。
葉盛茂被控隱匿陳水扁家庭疑涉海外洗錢情資案,臺北地檢署先后以隱匿公文、泄密等罪起訴葉盛茂。合議庭6日開庭時,認定葉盛茂泄漏陳水扁家庭疑涉洗錢情資給陳水扁,造成檢方偵辦困難,讓陳家獲得利益,已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中的圖利罪,當庭以涉重罪及有串證之虞,裁定收押禁見。
今天葉盛茂和陳水扁將就是否泄密部分進行對質,這也關系到陳水扁是否成為隱匿洗錢公文或泄密等共犯,其中葉盛茂為何要將洗錢情資或公文交給陳水扁,是否涉嫌圖利,都將成為對質焦點。(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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