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9月29日消息 據臺灣中時電子報報道,臺檢方“特偵組”偵辦陳水扁家洗錢案,陳水扁反指李登輝涉嫌利用隨扈當人頭、將5100萬美金匯往海外,特偵組已在陳水扁爆料后“特查”分案,將先收集相關資料,待陳水扁家洗錢案與機要費案偵辦告一段落后,將決定是否正式以“偵”字案偵辦。
據報道,陳水扁8月間曾向媒體爆料,稱李登輝手下曾將“鞏案”的1000多萬美金由前臺綜院長劉泰英以為臺綜院購買房舍的名義,化整為零由多個人頭戶分批轉匯到臺綜院,而這筆屬“秘密外交”的經費,在臺“外交部”交給“國安局”后,事后卻未回繳“外交部”,反而流到臺綜院。
此外,陳水扁方面近日又指稱,李登輝曾由前辦公室主任蘇志誠交付支票,將錢轉入隨扈陳國勝、李忠仁的人頭賬戶,再轉匯到海外,從1995年到2001年初一共匯出5100余萬美元。
報道指出,臺檢方特偵組在8月間得知陳水扁爆料后,即分案交由檢察事務官收集相關數據,評估李登輝是否有犯罪嫌疑。
專案人員指出,李登輝是否有海外密帳及洗錢的傳聞已久,但是相關匯款資料及當事人都還在,是否如陳水扁陣營爆料所指,這些錢從國民黨中央轉匯到人頭賬戶,再以海外洗錢方式,用買股票、基金、債券等方式,將錢轉匯回到李家人口袋,有了查陳水扁家洗錢案與機要費的經驗,要查李登輝是否洗錢并不困難。(趙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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