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8月1日消息 10月1日起臺灣地區電價將進入第二階段調漲,臺當局經濟部門能源單位昨日表示,第二階段電價調漲25.2%,平均每度調漲0.5387元(新臺幣,下同)。
據臺灣媒體報道,臺當局經濟部門能源單位昨天指出,臺灣地區電價在7月1日起已進行第一階段調漲,調幅12.6%。10月第二次調整,調漲后平均電價每度2.6765元,每戶家庭最終消費支出將增加0.28%,由于尚未足額反映,預估臺電公司今年仍將虧損1129億元左右。
第二次調整后,臺灣地區月用電110度以內用戶,電費不會增加;月用電330度用戶每月電費平均較現在電費增加68元;月用電500度用戶每月電費平均較現在電費增加162元。若以臺灣地區用戶月平均用電448度計算,每月電費增加88元。(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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