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7月23日消息 臺灣三立電視臺董事長林昆海、總經理張榮華涉嫌假捐贈真漏稅案,臺灣板橋地檢署已對二人作出服義務勞務240小時的緩起訴處分,只要送臺灣“高檢署”再議通過,林昆海、張榮華可通過在三立電視臺舉辦晚會、倡導短片、新聞播報等方式倡導“法律觀念”。
據臺灣媒體報道,臺北的板橋地檢署調查,林昆海、張榮華通過“承曄公司”,涉嫌以低價購入新瑞都、東森寬帶、超銳共15檔未上柜、上市股票,再通過中介以超過10倍價格捐給烏來、坪林鄉所及臺北縣樹林高中、金門金城高中,再由鄉所學校開出感謝函協助逃稅,檢察官認為他們的行為涉及“違法”,但準予被告有條件的緩起訴。
為了處理緩起訴處分內容,板橋地檢署和林昆海、張榮華已經溝通許久,最后林、張二人同意各服義務勞務240小時,換取檢方的緩起訴處分。
據臺灣媒體了解,由于林昆海、張榮華分為三立電視臺的董事長、總經理,臺檢方除希望三立必須舉辦倡導法律觀念的晚會,并堅持必須由高級別藝人主持,以吸引更多目光達到倡導效果。
檢方并表示,屆時三立電視臺除了可以通過短片、跑馬燈、新聞等方式倡導,這些節目、短片的所有制作、企劃、播出時段均得折抵義務勞務時數。
據指出,目前林昆海、張榮華的緩起訴處分,已由臺灣板橋地檢署依職權再議送往臺灣“高檢署”審議,只要通過即可開始進行。而通過電視臺舉辦大型的倡導晚會,也創下臺灣地區緩起訴的另一紀錄。(高大林)
[ 責任編輯:高大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