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7月22日消息 臺灣屏東縣小學二年級李姓學童日前睡夢中被父親叫醒趕出門,他的母親氣得聲請移轉監護權。男童曾因只考90幾分不是滿分而被父親打,法官昨天除核準監護權歸女方,還要求李父須上教養課程。
據臺灣媒體報道,李姓學童的父母都30多歲,10多年前結婚后育有一對子女,1年多前協議離婚。李家是傳統家庭,要延續香火,因此由父親扶養李姓男童,女兒則由母親陳姓婦人扶養。
上月28日凌晨1時,李姓男童在睡夢中被父親叫醒,趕出家門,父親并鎖上大門,不管兒子怎么呼叫都不響應。李姓學童走了半小時到母親住處,哭喊求媽媽開門。
陳姓婦人開門嚇了一大跳,發現兒子滿身大汗,哭紅雙眼,詢問父親為什么趕兒子出門,李姓男童答說不知道。在陳姓婦人追問下,男童才透露父親多次載他到校之后,當著老師及同學的面用掌摑他,指責他考試沒考100分。
報道稱,陳姓婦人一聽之后相當氣憤,第二天向法院聲請保護令及監護權。李姓男子否認為了沒考100分就打孩子,“只是輕輕地以手部碰孩子的臉,鼓勵他還要加油”。
他表示,為了孩子他改上小夜班,當晚返家看到孩子作業簿、課本亂放,“都教不會”,一氣之下才會叫醒他教訓,“當天喝了點酒,有沒有趕小孩出門,忘記了”。
法官開庭,詢問李姓男童功課好不好?他竟回答“不太好,才90幾分”。法官再問:“父親不滿意有沒有打你?”孩子答:“有,都在老師和同學面前,打得很用力,臉部都有紅腫、會痛。”
李姓男子堅持兒子的監護權,法官委托調解委員協調,本月18日李姓男子讓步,同意交出監護權。法官因此核發保護令,監護權歸李母,李姓男子可以探視兒子,但須上教養課程,改變不當管教行為及觀念。(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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