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7月3日消息 據臺灣《聯合晚報》報道,陳水扁女婿趙建銘被控海外洗錢一案,臺北市地檢署正式依“洗錢防制法”罪將趙建銘、臺開內線交易案被告、寬帶房訊總經理游世一列為被告偵查,臺檢方將先向經濟部門相關單位調卷后,傳訊趙建銘等到案說明。
報道稱,臺北地檢署將趙建銘案指分給查緝黑金專組檢察官林漢強偵辦。檢方認為,臺開案爆發前,趙建銘是臺大骨科醫師、游世一是房仲業者,兩人島外投資的動機及投資的標的為何?是否與臺開內線交易案獲利有關?公司為何在成立一年后同時解散?都有必要追查,將擇期傳訊趙建銘、游世一到案。
在傳訊趙建銘、游世一前,臺檢察官預備向臺當局“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中央銀行”等機關函調相關資料,并查證趙建銘是否以人頭甚至利用親友的賬戶名義匯款到島外。
報道稱,股票上市、上柜公司董事進行島外投資時,投資案需向臺當局“經濟部投審會”報準,有列管機制,但私人企業投資案則無明確“法條”可約束,檢方對于趙、游合計高達近1億3000萬元(新臺幣,下同)的巨額投資款來源為何,相當好奇,將追查資金來源。
報道稱,臺“立委”邱毅曾爆料,趙建銘在2005年8月24日涉及臺開案1個月后,在英屬維爾京群島設立資本額6400多萬元的一人公司,2005年8月17日游世一也在英屬維爾京群島設立同等資本額公司,2公司于2006年11月24日同時解散。
邱毅強調,趙建銘成立的公司英文名稱是“Ann-Ting Tech Co.Ltd”,“Ann”、“Ting”是趙翊安、趙翊廷中文名字第3個字“安”、“廷”的英文拼音。邱毅說,趙建銘與游世一是臺開案的主要被告,島外成立公司與內線交易案有關。
上月24日,邱毅向臺當局“法務部長”王清峰告發趙建銘、游世一洗錢,王清峰責成臺北地檢署分案偵查,過去臺北地檢署偵辦臺開案僅依違反“證交法”、侵占、背信罪訴追,本案臺檢方將依違反“洗錢防制法”罪偵處。(易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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