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6月24日消息 國民黨“立委”江連福今天表示,根據他從臺當局內部獲得的信息,原陳水扁當局從2002年到2007年間共投入21億元(新臺幣 下同),將所有臺灣民營的移動電話系統納入監聽范圍,即使通過移動電話接收短信、MSN實時聊天、收發電子郵件都可能被截收。
據臺“聯合晚報”報道,江連福指出,陳水扁當局執政期間,從2002年6月開始啟動手機監聽系統構建計劃,臺灣“中華電信”先前已由臺當局“調查局”完成建置,其它民營移動電話業者,則由臺當局相關部門建置監聽系統。當時的臺灣電信業主管機關,原陳水扁當局“交通部”、“通訊傳播委員會”對此不聞不問,讓臺灣成為監聽之島。
江連福表示,截止2007年12月26日的將近6年時間里,臺灣民營手機遭陳水扁當局設置監聽系統的順序為,“和信電信”、“泛亞電信”、“臺灣大哥大”、“東信電訊”、“遠傳電信”、“亞太電信”、“威寶電信”。
據臺媒報道,江連福指出,根據臺當局內部人士提供數據顯示,臺灣“和信電信”在2002年6月12日由原陳水扁當局花1.2億元,“臺灣大哥大”在2002年7月1日花3.6億元,“遠傳電信”2002年7月16日由原陳水扁當局1.6億元,建立移動電話監聽系統。
原陳水扁當局還在2004年9月29日,另外投資3.7億元將臺灣各家電信業者統合,成立固定通信綜合監察數據分配管理系統。2006年11月20日,再花5.4億元,對“臺灣大哥大”、“遠傳電信”的第三代移動電話,進行監聽系統改進。
江連福還指出,2007年12月26日原陳水扁當局又花了1.2億元,重整臺灣各家電信公司的第二、第三代移動電話監聽系統。加上每年系統維護保養的費用,從2002年6月到2007年12月的將近6年時間里,原陳水扁當局共耗費21億元,將臺灣所有移動電話系統納入了監聽范圍。
江連福表示,臺灣的非法監聽時有所聞,而由陳水扁當局建立的移動電話監聽系統,不但可以從取得臺當局開具的“監聽票”當時開始監聽,還可以追溯之前的通話內容。因為所有的移動電話通話記錄都被保存起來,如有需要便可以隨意查詢。(沈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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