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4月9日消息 據臺灣“中廣新聞”報道,臺當局“行政院秘書長”陳景峻力薦臺電臺北北區營業處長黃傅源任臺電副總經理的真相曝光,臺當局“行政院”和“經濟部”力挺黃傅源而寧愿撤換臺電董事長陳貴明的做法引起各方非議,臺“經濟部”原本一口咬定陳貴明公然抗命,今天下午項目調查結果出爐,懲處報告改為表示,沒有事證證明陳貴明有“公然抗命”情形,但記過一次。
報道稱,臺當局“經濟部”改口不再堅持陳貴明公然抗命,原本外界曾預料會發布最嚴厲的解任處分,但結局卻戲劇性大轉彎,主持項目調查小組的“經濟部次長”謝發達宣布懲處結果,是記過一次。
記過的理由有三點:認為陳貴明沒有在董事會前就事先厘清人事凍結的“適法性”,執行不夠周延;既然黃傅源有負面評價,平時考核卻沒有具體呈現,是沒有落實考核機制;以及臺“經濟部長”陳瑞隆告知陳貴明“行政院”核定屬意人事,第二天就出現負面報道,因此要追究內部管理缺失。
報道稱,從陳瑞隆主動發布追究公然抗命,陳貴明幾乎遭撤換成定局,到黃傅源買官、行賄疑云移送調查,加上最后臺當局“行政院”高層力薦黃傅源曝光,陳貴明戲劇性保住董事長寶座,也成為力擋買官、行賄、特權關說的抗命英雄。
陳貴明獲知遭記過處分,隨即發布簡短書面聲明,表示此事造成陳瑞隆困擾,深感不安,僅表歉意。至于對懲處結果,將在接到報告進行研讀后,再發表看法。
另據“中廣新聞”報道,臺電副總人事案傳出買官疑云,對此臺北地檢署表示,下午已經收到臺當局“經濟部”政風處的調查報告,將連同黃傅源對陳貴明在內的3位董事提出告訴的部分,一并偵辦。(高大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