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臺灣TVBS
中國臺灣網2月26日消息 據臺灣TVBS電視臺報道,去年12月,臺灣玄奘大學一名大四學生,趁深夜3度縱火校園,第3次犯案時,被警衛發現當場逮住,嫌犯稱因為不滿系主任拒絕幫他寫報考研究所的推薦函,才會縱火泄憤,這名大四學生已經被臺檢方依公共危險、毀損罪嫌起訴。
報道稱,去年先是玄奘大學某系辦公室被人縱火,不久后連學校餐廳也被縱火,嫌犯第3次犯案時當場被逮。玄奘大學主任秘書曾國修說:“嫌犯犯案后逃跑,警衛趕緊追上去,當場把嫌犯壓制,當時還不知道嫌犯是不是本校學生。”
縱火的23歲學生,聲稱因為對王姓系主任不幫他寫報考研究所推薦函,耿耿于懷,一氣之下竟然深夜潛入系辦公室,點燃報紙引火燒毀布告欄,再到餐飲部以同樣方式縱火,隔天嫌犯氣還未消,又跑到系辦縱火,驚動火警警報器當場被逮。曾國修表示:“這位同學在學校成績大約中等,是不是有向系主任請求寫推薦函,學校方面不是很清楚。”
新竹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林麗瑩說:“嫌犯有燒毀東西,但是燒跟建筑物無關的物品,所以不算很嚴重的放火行為,希望給他一個機會。”目前該縱火嫌犯,已經被檢方依公共危險,毀損罪嫌起訴。(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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