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1月22日消息 據臺灣媒體報道,臺灣“入聯公投”、“返聯公投”本周進入第二階段實質審查聯署人階段。針對兩項“公投”能否撤案,臺“中選會”官員今天表示,除非“修法”溯及,否則依“公投法”規定,已無撤案機制。
報道說,1月30日是受理第12任臺灣地區正副領導人候選人登記申請截止日,臺“中選會”將會盡快召開委員會審定候選人名單,并將討論“入聯公投”、“返聯公投”是否成案。
臺“中選會”表示,“公投法”規定,提案領銜人向“中選會”領取聯署人名冊格式之后,就啟動第二階段聯署提案,除非最后合格聯署人數不足,否則沒有撤案機制。即使想在第一階段就撤案,也得在“中選會”通知聯署前,經原提案人總數二分之一以上聯署才能撤回,不能隨意地撤案。(周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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