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1月5日消息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昨天臺“監察院”表示,已完成去年12月陳水扁申報財產的審查。在陳水扁“公務機要費案”中引起爭議的132萬元(新臺幣)名牌鉆戒仍未見申報。
報道稱,2006年“公務機要費案”爆發,陳水扁夫人吳淑珍在當年8月20日應訊,檢察官問到陳水扁有沒有用“公務機要費”購買珠寶給她時,吳淑珍回答沒有。但在同年10月27日,陳水扁坦承拿“公務機要費”買鉆戒等精品“饋贈”吳淑珍。
當時臺“監察院”認為“饋贈”就應該申報,但不論2006年底還是這次陳水扁家庭財產申報,都未列出這枚132萬元的名牌鉆戒。陳水扁辦公室解釋,鉆戒已轉贈吳淑珍媽媽吳王霞。臺“監察院”官員表示,“監察院”去年曾要求臺檢調單位協助查清該鉆戒歸屬,但檢調單位毫無響應。
報道指出,2007年陳水扁及其夫人吳淑珍名下的不動產、珠寶首飾未發生變化,存款少了767萬。數據顯示,陳水扁預定在高雄鼓山區青海段購置房屋,已預付800萬元,該筆款項和去年存款減少金額相當接近。
陳水扁去年12月申報的財產資料和前年大同小異,存款的減少反映在購屋預付款上,銀行賬戶現在剩下6300多萬。(章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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