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12月20日消息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立法院”今天討論2008年度臺當局總預算案,表決通過,凡臺當局各“部會”繳給“新聞局”作為“入聯”宣傳經費的錢,應全數追回,否則將相關“部會”移送法辦,連帶須負賠償責任。
臺“立法院”也決議,縣市選舉委員會采二階段領投票作業,臺“中選會”不得拒撥經費。
此外,臺“立法院”表決決議,凍結設置“二二八和平基金”新臺幣3億元!肮⑴_灣民主紀念館”應修正為“公立中正紀念堂”,并自2009年度改為單位預算,不再附屬于臺當局“教育部”項下。 (云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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