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11月4日消息 據臺媒報道,臺當局“法務部”昨日公布自2000年6月至2007年9月執行“掃除黑金行動方案”的結果。根據統計,島內各地檢署偵辦貪瀆起訴案件共4000多件,起訴人次達1萬多人,查獲貪瀆金額為新臺幣3,288,998萬元。
臺當局“法務部”表示,根據執行“掃除黑金行動方案”共88個月時間,起訴的10693人中,高層簡任以上公職人員619人、民意代表625人、中層薦任公職人員1934人、基層委任以下公職人員3092人,一般民眾4423人,查獲貪瀆金額為新臺幣3,288,998萬元。
臺當局“法務部”表示,從統計顯示,“掃除黑金行動方案”實施后,新收件數、起訴件數呈現遞減趨勢,起訴人次則小幅增加,分析可能因素之一為自2000年11月7日“圖利罪”構成要件修正后,以“圖利罪”起訴的案件大幅降低。
臺當局“法務部”還指出,“刑事訴訟法”交互詰問新制全面實施后,貪瀆案件不易定罪,加上檢察及調查機關對貪瀆案件采取更嚴謹的偵查,對證據的要求標準相對提高,貪瀆案件新收與起訴件數因此有呈現減緩的趨勢。(季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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