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wǎng)9月11日消息 在臺灣一度被稱為“排毒教父”的林光常遭起訴求處重刑后,臺灣板橋地檢署在7日緊急向法院聲請對林限制出境。原本合議庭欲先傳喚林到案后再決定,但昨天掌握新事證后,緊急行文臺灣境管機關限制林光常出境。
據(jù)臺灣《聯(lián)合報》報道,會有如此轉折,是因為合議庭掌握到當初廣通集團詐欺案中,有將近20名被害人向檢警作證,是看到廣通集團的電視廣告,購買由林光常等人代言的植物酵素等產(chǎn)品服用后,卻發(fā)現(xiàn)沒有效果,而這些產(chǎn)品是由林光常的路加公司出貨給廣通銷售。
對于林光常遭限制出境,他的委任律師表示目前尚未收到法官相關通知,而林光常昨晚前往律師事務所與律師針對案情進行討論。
昨天晚上7點林光常獨自前往臺北市衡陽路“博理”法律事務所,他表示自己無罪,也否認有叫癌癥患者不要看醫(yī)師、不要接受治療。
律師方伯勛和李傳侯表示,當事人林光常雖被依詐欺、傷害和違反“食品管理法”起訴,但他們認為林光常并未觸法。 (云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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