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綜合組印發通知 不準自行出臺進口非冷鏈物品加嚴管控措施
據新華社北京7月12日電 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綜合組日前印發《關于進一步優化進口物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聯防聯控機制應當嚴格按照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相關文件要求落實進口非冷鏈物品疫情防控措施,不準自行出臺進口非冷鏈物品加嚴管控措施。
通知指出,進口非冷鏈物品指運輸溫度在10℃以上的進口物品。最新研究結果顯示,常溫條件下新冠病毒在大部分物品表面存活時間短,1天內全部失活。
通知要求,對進口非冷鏈物品實施分級分類管理。
針對優化完善進口冷鏈食品疫情防控措施,通知明確海關持續加強源頭管控,對檢出核酸陽性的進口冷鏈食品,按照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規定進行分級分類處置。對相關境外食品生產企業不采取暫停進口申報的緊急預防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