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全國生態質量指數為59.77 生態質量綜合評價為“二類”
央視網消息:生態環境部近日首次發布全國生態質量指數,對2021年的生態質量進行了綜合評價。結果顯示,“全國生態質量指數”值為59.77,生態質量綜合評價為“二類”。這樣的評價代表了什么?這個指數對于各地改善生態環境又有怎樣的參考意義呢?來看記者的觀察。
據了解,2021年全國生態質量指數值為59.77,生態質量綜合評價為“二類”,這表明我國生物多樣性較豐富、自然生態系統覆蓋比例較高、生態結構較完整、功能較完善。其中,生態質量為“一類”的縣域面積占國土面積的27.7%,主要分布在東北大小興安嶺和長白山、青藏高原東南部等地區;“二類”的縣域面積占32.1%,主要分布在三江平原、內蒙古高原、黃土高原、昆侖山、四川盆地、珠江三角洲和長江中下游平原。“一類”“二類”的縣域面積合計占國土面積的60%左右。
董明麗說,開展生態質量評價就是針對生態系統整體情況的“綜合體檢”。主要從四個方面開展,分別是“生態格局”“生態功能”“生物多樣性”以及“生態脅迫”。
“生態格局”反映區域生態系統的林地、草地、濕地等生態用地的類型、數量、空間分布與配置情況,類似對人體的身高體重等外科檢查;“生態功能”反映了生態系統的穩定性和調節能力,就像體檢中對人的“肝、腎、脾、胃”等一般功能指標的內科檢查;“生物多樣性”反映了區域物種層次生物多樣性狀況,反映了生態系統的生命力,類似人體“心臟”等核心功能指標的檢查;而“生態脅迫”則反映了生態系統所受的干擾與壓力情況,類似有些人“抽煙、喝酒、熬夜”等對健康的危害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