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論壇】推動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取得新突破
【光明論壇】
作者:孫銳(中國人事科學研究院研究員、人才理論與技術研究室主任)
黨的十九屆六中全會強調,深入實施新時代人才強國戰略,加快建設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創新高地,聚天下英才而用之。在2021年9月召開的中央人才工作會議上,習近平總書記提出實施新時代人才強國戰略,強調要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
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是加快建立具有全球競爭力人才制度體系的必由之路。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們在轉變政府人才管理職能、改革人才評價機制、強化人才創新創業激勵、健全海外人才引進機制和完善人才流動配置機制等重要領域和環節上取得了重要進展。但是另一方面,我們也要看到當前我國科技人才創新活力尚未得到充分激發,阻礙人才創新創造的體制機制問題仍然存在,與創新驅動發展和高質量發展的戰略需求相比,我國人才制度還存在一些需要改革破題和優化落地之處。
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也是一場偉大斗爭,特別是一些關鍵癥結問題亟待破解。傳統發展模式下的人才培養、評價、使用、激勵方面的小問題,在當前推動原始性創新、解決“0—1”技術問題,對標世界一流科技水平,實現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的背景下,已逐步演化成為阻礙人才高質量發展的大問題。目前,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破”得不夠、“立”得也不夠。特別是針對承擔國家創新驅動任務的高校院所專家人才群體,如何建立“不能像管行政干部那樣管科研人才”的配套制度,提出破除“官本位”的杠桿型舉措、構建“科學家本位”的組織體系,進一步對科學家賦權、優化人才評價機制,形成有利于人才潛心研究的發展環境,建立以信任為基礎的人才使用機制等,都是實現新時代人才工作邁上高質量發展新臺階的重要挑戰。
未來一段時間,“激發人才創新活力”成為國家層面人才制度改革的主方向和突破點。“十四五”期間,國家將聚焦科技創新和產業升級人才工作主陣地,圍繞當前高校院所人才制度改革呼聲大、尚未落實、亟待突破的一些重點難點問題,深入推進科研經費管理、人才評價、人才培養、院士制度、人才分配制度、創新創業激勵、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等重點制度改革等,進一步提升人才創新創造能級和發展動力。
首先,深化人才評價制度改革,在人才評價上深入破“四唯”,深化“三評”改革,圍繞構建以創新價值、能力、貢獻為導向的人才評價體系,對基礎研究、應用研究、技術開發和公益研究人才,建立遵循特定專業領域創新規律的人才評價模式和標準;改革完善適應基礎科研、臨床醫療、工程創新、原型開發、儀器設計和青年科技人才的分層分類人才評價制度,切實解決以人才暫時性頭銜、“帽子”對標薪酬待遇和科研資源分配的問題。針對承擔不同層次、類型科研任務的平臺機構,推動建立愿景和目標導向的差異化人才評價機制。
其次,完善人才創新激勵制度,圍繞“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經濟主戰場、面向國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標定人才創新價值,優化人才激勵制度。探索建立一流人才一流待遇,一流貢獻一流回報的機制。提升科研經費管理制度科學性,按照科研規律優化經費支出科目,擴大科研經費“包干制”“打包制”試點。建立健全高校院所績效工資動態調整和優化機制,提升基礎科研人才薪酬水平。以推動科技成果向現實生產力轉化為基本導向,建立健全科技成果利益分享和收益機制,探索技術經理人制度。構建充分體現知識、技術等創新要素價值的收益分配機制,讓事業激勵人才、讓人才成就事業。
再次,深化人才使用機制改革,研究建立以信任為基礎的人才使用配套制度,整合優化人才工程計劃體系,深化科研任務“揭榜掛帥”“賽馬”制度,完善目標導向“軍令狀”制度,支持科技領軍人才掛帥出征。圍繞國家重大戰略布局,建立更加靈活的人才調用和研究生招生機制。建立“少年天才”培養機制,為奇才、怪才、偏才學生建立特殊的遴選和發展通道。賦予戰略科學家等頂尖人才更大的科研主導權、人才評價權、資源調度權,給予前沿優秀青年人才重大科技決策、科技評價、人才評價參與權,為一流人才做出一流事業、發揮引領作用搭建平臺舞臺。
人才,尤其是創新人才的成長發展是生態化的,不是定制式的;“高精尖”人才是“自由涌現”的,不是“領導指定”的。深入實施新時代人才強國戰略,需要建立更加公平公正、開放包容、鼓勵創新的人才發展通道和制度環境,形成天下英才聚神州、萬類霜天競自由的創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