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報評論〡確立墮胎權的判例被推翻,美國婦女人權大倒退
當地時間6月24日,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正式作出判決,推翻了在美國墮胎權問題上具有里程碑意義的“羅伊訴韋德案”,這意味著結束了近50年來對女性墮胎權的憲法保護。
美國最高法院取消憲法規定的墮胎權,這一判決是女性權益保護的倒退,在全世界引發軒然大波。
1973年的“羅訴韋德案”的原告,當時未婚先孕,卻無法在得克薩斯合法墮胎。因為依據該州法律,除非是為了拯救孕婦生命,否則墮胎是非法行為。案件上訴到最高法院,確認了美國憲法保護女性墮胎的自由。然而,近半個世紀后,一切回到原點。
“羅伊案”被推翻后,接下來,美國各州可以自行制定關于墮胎的法律。而據美媒報道,至少26個州已有或正在推進相關法律,這意味著,美國成百上千萬女性可能會失去合法的墮胎權利。
一旦“禁止墮胎”,許多女性對自己的身體不再有決定權,如果孕婦出現生命危險,也無法自行決定墮胎。生殖權利是婦女權利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國際協議維護的人權的一項原則,并在世界許多地方不同程度上反映在法律中。限制墮胎不會阻止人們追求墮胎,只會使墮胎更加危險。
一直以來,美國把自己裝扮成人權的代表、正義的化身,不斷指責其他國家侵犯人權,儼然把自己當成是“世界人權法官”。但是,美國從不認真檢討本國人權問題。此次,美國最高法院取消憲法規定的墮胎權,再次暴露了“嘴里喊著人權,行動踐踏人權”的虛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