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安時評:扎緊“鐵籬笆”嚴管“親屬經商”
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了《領導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經商辦企業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并發出通知,要求有關黨委(黨組)及其組織(人事)部門提高政治站位,壓實管理責任,完善工作機制,嚴肅紀律要求,不折不扣抓好《規定》貫徹落實。
“魚和熊掌不可兼得,當官就不要發財,發財就不要當官,這是兩股道上跑的車。”《規定》的制定和實施,是構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體制機制的又一重要措施,對于促進領導干部廉潔從政、廉潔用權、廉潔修身、廉潔齊家,具有重要意義。
立規明矩,扎緊制度“鐵籬笆”。規范領導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經商辦企業行為,是我們黨自我革命、自我凈化的一項創新性工作。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把規范領導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經商辦企業行為作為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舉措,采取“先試點再推廣、先地方再中央單位”的方式漸次推開,順利完成全國集中規范工作,有效破解了過去一直想解決而沒有解決好的難題,贏得廣大干部群眾擁護支持。此次,制定出臺《規定》,形成常態化、長效化管理的制度安排,必將更好從源頭上斬斷利益輸送鏈條,促進領導干部家風建設,進一步凈化黨風政風,鞏固黨的執政基礎和群眾基礎。
關口前移,劃出規范“硬杠杠”。有了自上而下的重視、有了堅強的制度保障,還需要在約束領導干部方面做到位、做到底,堵上任何可能引起思想“決堤”和行動“失守”的“漏洞”。基于此,一方面,《規定》把監管重點放在廳局級及相當職務層次以上的中高級領導干部上,領導干部職務層次越高要求越嚴,這無疑抓住了預防腐敗的關鍵少數,充分體現了“上行下效”的考慮。另一方面,《規定》要求,領導干部每年報告個人有關事項時,應當如實填報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經商辦企業情況,年度集中報告后新產生的經商辦企業情況要及時報告。同時,進入常態化管理后,規范工作紀律更加嚴明,不準違反禁業規定經商辦企業是硬性的紀律規定,發現問題一律從嚴查處問責。
固本培元,筑牢家風“防火墻”。“家風家教是一個家庭最寶貴的財富,是留給子孫后代最好的遺產。”然而,從黨的十八大以來查處的貪腐案件看,靠山吃山靠水吃水靠企吃企甚至家族式腐敗的案例不少,教訓也不少。比如,十二屆全國政協原副主席蘇榮,其配偶子女活躍于當地的礦產資源、土地出讓、房產開發、工程項目等諸多領域;國家開發銀行海南省分行原黨委書記、行長劉春生,家風敗壞,對配偶子女失管失教,致使親屬長期“靠開行吃開行”……事實證明,領導干部是“關鍵少數”,其家風家教不僅關系一身之進退、一家之榮辱,而且關系一個地方、一個領域、一個單位的黨風政風和社風民風。只有加強家風建設,對親屬、子女嚴格教育、嚴格管理,才能建起抵御歪風邪氣的家庭“防火墻”。
“居官所以不能清白者,率由家人喜奢好侈使然也。”黨員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必須清醒認識到,自己手中的權力是人民群眾賦予的;自己所處的崗位是為黨和人民做事的。只有始終保持對權力的敬畏感,守住權力關,守住交往關、生活關、親情關,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凈凈做事、堂堂正正做官,給家屬子女留下好家風、好作風,才能成就家庭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