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港澳大灣區加強環境保護與治理 自然生態環境向好
中新網廣州6月17日電 (記者王堅)粵港澳大灣區建設近三年來,粵港澳三地環境保護合作持續深化,大灣區加強環境保護和治理,自然生態環境越來越好。
《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下稱“綱要”)于2019年2月18日印發,至今已逾三年。該綱要明確要求在大灣區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打造生態防護屏障,加強環境保護和治理,創新綠色低碳發展模式。
三年來,廣東推進打造大灣區空氣質量改善先行示范區,粵港兩地不斷合作推進減排措施,譬如廣東增加清潔能源供應、淘汰落后產能和燃煤鍋爐等,香港加強對石油氣和汽油車輛的廢氣排放管制、逐步收緊新登記車輛的排放標準等,為粵港澳大灣區空氣質素持續改善奠定堅實的基礎。
2021年粵港澳三方進一步加強大氣污染聯防聯控,推動PM2.5和臭氧協同防控。深入實施粵港珠三角空氣質素行動計劃,完善粵港珠三角區域空氣監測網絡,增加揮發性有機物濃度常規檢測,加強粵港雙方數據共享與分析。
據統計,2021年珠三角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AQI)和細顆粒物(PM2.5)平均濃度分別為90.8%和21微克/立方米。近年來,珠海、中山、深圳、惠州、肇慶長期位列中國城市空氣質量排名前列。
除空氣質量變好,植被覆蓋、水環境等生態環境要素指標也日益向好。據2022年廣東政府工作報告顯示,該省已建成碧道2075公里,近岸海域水質優良率達90.2%,完成造林與生態修復192萬畝,實現礦山復綠693公頃。
2022年3月,廣東9市陸續出臺生態環境保護“十四五”規劃,廣州、深圳先行先試,強調探索建立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包括建立健全生態系統生產總值(GEP)核算制度體系,以及加快碳交易市場建設、推進碳金融業務創新等。大灣區多個城市提出,要以產業園區為單位加速綠色循環化改造,通過集中補助、集中監測等形式,推廣打造循環低碳試點園區。
日前,《廣州市生態環境保護條例》(下稱:《條例》)于世界環境日正式實施,首次在地方性法規中明確推進大灣區生態環境保護合作,首次確立鎮街生態環境網格化監督管理制度,同時針對近期疫情防控的特殊情形,特別規定涉疫廢物處置的相關要求。
廣州市生態環境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條例》作為該市生態環境領域打基礎管長遠的綜合性法規,將有力推動大灣區生態文明建設,加快打造宜居宜業宜游的優質生活圈。
此外,粵港澳大灣區是中國典型的氣候脆弱區,災害性天氣多發。為最大程度保護民眾生命財產安全,《粵港澳大灣區氣象發展規劃(2020-2035年)》于2020年11月印發實施,統籌構建粵港澳大灣區現代氣象監測預報預警服務體系。
目前,三方議定的涵蓋7大領域的52項合作任務正得到逐項落實。世界氣象中心(北京)粵港澳大灣區分中心和粵港澳大灣區氣象科技融合創新平臺籌建項目也已開工建設。(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