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朋引伴”式執法是對法治的挑釁
“呼朋引伴”式執法是對法治的挑釁
據6月13日《北京青年報》報道,近日,發生在黑龍江哈爾濱的網約車乘客抽煙被拒后對司機進行釣魚執法一事引發諸多關注。根據視頻記錄,6月11日晚,一男子乘坐網約車時欲抽煙被司機制止,隨后該男子詢問司機是否有營運資質,在得到否定的答案后數次打電話找人“辦這輛車”。網約車到達目的地時,果然來了兩名執法人員,經現場核查,這名網約車司機營運資質齊全、證件有效。
6月13日,哈爾濱松北區就此事作出回應,對該區交通局借用人員楊某(網約車乘客)予以清退;松北區交通局運管站執法人員周某、鐘某因在執法過程中存在執法程序、執法行為不規范問題,被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調離執法崗位。此外,該區司法局、交通局及其上級主管部門相關負責人等也受到相應處分。
無論是普通市民還是公職人員,都享有舉報或投訴的權利;執法人員在接到相關舉報后也有前去處置的職責。只是,這一切均需建立在依照法定職權和法定程序的基礎上。但從上述視頻的內容來看,無論是乘車男子的舉報還是執法者的執法行為,都給人一種權力“招之即來”、公權私用的感覺,在相關人員身上絲毫沒有感覺到對法律和權力的應有敬畏與尊重。
網約車具有公共交通工具性質,司機按照相關規定制止乘客抽煙,沒有絲毫不妥。作為交通局工作人員,乘車男子對此不但不表示理解,反而找人“辦這輛車”。可見,在他心里,公權力更像是可以用來實施打擊報復、發泄私憤的工具,是一種“想辦誰就辦誰”的特權。更可怕的是,如此囂張、危險的想法,得到有關執法者的支持和響應。
與其說這是一次釣魚執法,不如說是公職人員在濫用執法權。令人欣慰的是,這段“仗權欺人”的視頻迎來一個讓人頗感舒適的結果——當事網約車司機不僅現場指出執法者著裝和執法程序方面的問題,還拿出了齊全的資質證件,“舉報者”、執法者均啞口無言。有網友表示:這一通“反殺”真是干得漂亮!只是,并非所有人都能像上述網約車司機一樣既機智又具備法治意識。
讓人擔憂的是,類似的“呼朋引伴”式執法,是第一次發生嗎?是個別執法者的行為嗎?是只在一地發生嗎?此前,是否也有網約車司機或者其他公眾,因為不小心“得罪”了誰就吃了啞巴虧?上述這位網約車司機今后會不會被刁難或報復?更重要的是,這種“上面有人”“動輒叫人來”的思維和做法在現實中并不鮮見,那些一被查酒駕就要打電話的做法,與上述事件有異曲同工之處。
執法生態是一地社會風氣和秩序的重要基礎。如果本應保護人民群眾免受非法侵害的執法者及其背后的權力機關,成了讓百姓整日提防、與之斗智斗勇的存在,那么人們對權力、對法治的信任恐怕都將逐漸降低。從這個角度看,雖然涉事人員已各有處分,但相關地方和部門,甚至其他地方的執法者,都應以此為鑒,認真反思,剔除特權思維,讓公權力的運行回到法治軌道上來,讓執法者對公權力、對法律法規這一“公器”有基本的敬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