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履行法定義務 疫情防控沒有旁觀者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5起依法懲處妨害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聯合發布6起依法懲治妨害疫情防控秩序違法犯罪典型案例。執法、司法機關堅持在法治軌道上推進疫情防控工作,為打贏疫情防控這場攻堅戰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目前全球疫情仍處于高位,病毒還在不斷變異,疫情的最終走向還存在很大不確定性,遠沒有到可以松口氣、歇歇腳的時候。疫情防控面臨復雜性、艱巨性、反復性的嚴峻形勢。而與此同時,妨害疫情防控違法犯罪仍有發生。
近期發布的典型案例中,有的屬于妨害傳染病防治,例如接到核酸檢測初篩陽性通知后,仍乘坐動車、網約車等公共交通工具跨省回家,導致他人感染新冠肺炎;有的屬于編造、故意傳播虛假信息,例如編造虛假的涉疫信息并在微信群發布,導致該消息在網絡迅速擴散,造成群眾恐慌;有的屬于拒不執行緊急狀態下的決定、命令,例如經多次提醒后仍不配合、違規外出、不采取防控措施、拒絕核酸檢測等。
法律的紅線就是公共安全的底線。堅持依法防控,違法必究是關鍵。因此,必須讓法律“長牙齒”,依法嚴厲查處、嚴肅問責追責,向社會釋放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的強烈信號,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和法治環境。
疫情防控,需要動員各方面力量。我國傳染病防治法明確規定,一切單位和個人都必須接受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醫療機構有關傳染病的調查、檢驗、采集樣本、隔離治療等預防、控制措施,如實提供有關情況。每個人都行動起來,從自身做起,依法履行防控義務,凝聚共識、形成合力,才能最大限度節約社會成本、提高防控成效,才能跑得贏病毒,才能有效落實“動態清零”的總方針。
針對妨害疫情防控違法犯罪行為,執法、司法機關迅速出擊,及時依法懲處有關人員,并公開通報典型案例,起到了有力警示作用、達到了震懾效果。
疫情防控沒有旁觀者,履行法定義務人人都是責任人。全社會都應該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和防疫要求,理解、支持、配合防控措施,落實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的要求,筑起疫情防控的銅墻鐵壁。
同時,執法、司法過程中,在確保工作更加高效的同時,應當確保嚴格規范公正文明辦案。既要嚴厲懲治妨害疫情防控的違法犯罪行為,又要把握好界限,準確適用法律。近期發布的這些妨害疫情防控典型案例,既是向社會發出明確的警示提醒,也是為執法、司法機關辦案提供具體的辦案參照。